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4-2000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 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 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 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