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实施告知承诺
东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操作细则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加快项目落地速度,根据《东莞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等工作要求,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
东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加快项目落地速度,根据《东莞 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要求, 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在一定领域 内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现 结 合 实 际 , 制 定 本 操 作 细 则 。 一、实施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级权限项目,未曾引发群体性事 件且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的,项目风险分析报告认定为社会 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告知 承诺制: . 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冷)管网等管线项目。 . 核准类环境安全项目。 二、收件标准 (一)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函。 (二)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承诺书》 ; (四)项目所在镇街(园区)意见。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登陆广东网上办事大厅东莞 分厅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服务专区或通过线下向市民办事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