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优先承租权的+6+个问题
房屋租赁中优先承租权的 6 个问题在实务中,优先承租权权是令不少法律人头疼的大难题。李双庆法官的这篇文章,详细分类汇总了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各项规则,结合相关案例细致阐述优先承租权的取得、行使、丧失和保护
房屋租赁中优先承租权的6个问题 在实务中,优先承租权权是令不少法律人头疼的大难题。李双庆法官的这篇文 章,详细分类汇总了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各项规则,结合相关案例细致阐述优先承租 权的取得、行使、丧失和保护,并强调了需要注意的特殊难点,相当实用,必成为 助力相关法律实务的利器。 案例1 2012年5月23日,原告A公司(出租方、甲方)与被告B公司(承租方、乙方)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甲方同意将某号房屋租与乙方,租期自2012年5月25日 至2014年5月24日。租赁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租权。 2014年6月10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并支付 原告2014年5月25日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的占有使用费。被告主张合同约定了优 先承租权,故被告对房屋进行了大额的装修,合同到期后愿意续租房屋,不同意原 告诉请。庭审中原告提交了房屋产权人北京C公司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涉案房屋 为北京C公司所有,2012年1月1日将涉案房屋出租与原告,租期至2014年12 月31日止。现租赁期即将届满,原告无法继续出租给被告使用。 一审法院认为:房屋租赁协议已于2014年5月24日履行期满,就续租事宜双 方未达成一致,被告理应在期满后按照约定将房屋腾退并交还原告,并负担腾退之 前的房屋占用费;关于被告提出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对房屋进行装修等不同 意腾退房屋的抗辩事由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 纳。判决被告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支付原告房屋占用费。一审判决后,被告 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