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域内,自农历腊月二十二至次年正月十六期间
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建成 区域内,自农历腊月二十二至次年正月十六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 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120余人被 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炸伤,引起火灾500多起,造成了重 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 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 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 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 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 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 全的方式进行。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 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为了你、我、他的健康、安全、幸福,更为了子孙后代拥有清洁、优美、和谐、稳定 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小手拉大手,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 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南阳。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南阳市教育局2016年12月27日 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