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派书
(本范例中红色斜体字体为提示内容,请在制定股东会决议时将有关提示全部删除)合伙企业名称 (例如:XXXX厂)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书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经本合伙人决定:
(本范例中红色斜体字体为提示内容,请在制定股东会决议时将有关提示全部删除) XXXX 合伙企业名称(例如:厂)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书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经本合伙人 决定: 同意委派 代表本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住所: ,身份证号码为: 。 同意免去 代表本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资格。 合伙人:(盖章) 年月 日 注: 1、 本范本适用于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 2、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