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4〕139号省环保厅,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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