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经贸厅电力[1999]85号
批转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实行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1999-5-4 【大 中 小】发文单位:国家经贸委文 号:国经贸厅电力[1999]85号发布日期:1999
批转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实行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9-5-4 【大中小】 发文单位:国家经贸委 [1999]85 文号:国经贸厅电力号 1999-5-4 发布日期: 1999-5-4 执行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实行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 的实施意见》(试行),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省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乡(镇)电管站改革是农电体制改革的重点,各级经贸委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解决和处理改革过程 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务必按期完成。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国家经 贸委。 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 关于加快乡(镇)电管站改革实行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 19992 发〔〕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1998134 请示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加快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理顺县供电企 业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乡(镇)电管站的改革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国务院文件精神为指针,以电力 为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以实现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为目标,理顺县供电企业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减少农村供电中间环节,实行县(市)乡(镇)电力 一体化管理。 二、供电营业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 、机构设置 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供电企业直接经营管理的供电营业所,使其成为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的派出 机构。应按照便于管理、方便用户的原则,采取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进行设置。县供电企业要明确各供电 XXXX 营业所的营业区域,名称统一为县(市)供电公司供电营业所。 2 、供电营业所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法规、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 理。 210kV ()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农村及低压电网的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 3 ()按规定负责受理用户业扩报装申请、变更用电、装表接电及用电检查等营业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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