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合议制度
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合议制度一、合议范围 适用于我市各级各类一般程序查处的卫生违法行为,经立案并已完成调查取证的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一万元以下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合议;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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