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继续使用的办理说明
关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继续使用的办理说明根据《四川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川大校【2016】年2号)办法的要求,现将已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结题验收的项目的结余经费,继续使用办理
关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继续使用的办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