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稿(10级-2)

第5 次课 3学时教学重点:三公原则教学难点:无教学内容:第五章 证券法(1)第一节 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一、证券的特征与分类(一)证券的概念和特征1.证券的概念: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证券

第5 次课 3学时 教学重点:三公原则 教学难点:无 教学内容:第五章 证券法(1) 第一节 证券法的基本理论 一、证券的特征与分类 (一)证券的概念和特征 1.证券的概念: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证券,是指以证明或者设定一定权利为目而制成。如财物证券、资本证券、证据证 券和资格证券等入场券、提单、存折、邮票、股票等。 (2)狭义的证券特指资本证券,股票、债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证券法上的证券是狭 义的证券 2.证券的特征 (1)证券是一种投资凭证:代表投资行为有效证并享有因投资而生产的权利 (2)证券是一种权益凭证:是财产权利的体现。因利益而投资,因投资而存在收益 (3)证券具有可转让性,即流通性以规避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其最本质的特征 (4)证券具有要式性:必须依法设置,以方便流通和交易 (二)证券的分类:从广义的角度看 1.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证券法上证券是有价证券 2.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证券法上是证权证券 3.实物证券和簿记证券:证券法上证券是簿记证券 4.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证券法上证券是不记名证券 5.上市证券和不上市证券证券法上证券是上市证券 二、证券市场 (一)证券市场的概念和分类 1.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它由以下要素构成: (1)发行人:资金需求者与证券的供给者,如公司、金融机构、__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 (2)投资者:证券市场上的供给者,包括个人和法人 (3)金融工具:证券市场上的__工具和交易品种,如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产品。 (4)交易场所:包括集中交易场所和分散的场外交易的场所。 (5)中介机构:主要是券商、会计、审计和律师事务所、资产与证券评估机构等 (6)监管机构自律性组织:前者如___,后者如交易所、证券协会 教材也将其称之外证券市场的主体,含义并不准确。市场的主体只能是供求关系的双方(即1 和2),其它只能称之参与者 2.证券市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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