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危重患者优先处置制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跳呼吸骤停、 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一、分诊护士需定期巡视候诊患者,及时发现有病情变化者。如 发现患者病情危重,立即
危重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跳呼吸骤停、严 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一、分诊护士需定期巡视候诊患者,及时发现有病情变化者。如发 现患者病情危重,立即给予优先报到,并护送患者去诊室,向医师说 明情况,安排优先就诊。如门诊患者在候诊或诊察过程中,突然发生 意外情况或病情突然加重,立即通知医师现场抢救,并通知急诊科医 89128) 师到场协助抢救(电话。 二、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给予吸氧、遵医嘱用药等应急 处置。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心肺复苏。 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 办住院手续。 四、神志清醒者,在积极处置的同时安抚患者,做好转运准备,密 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 五、维持就诊秩序,疏散围观患者及家属,并向其他患者及家属做 必要的解释工作。 六、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 治的同时要上报业务部,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长及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