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用油管理制度
平安用气用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区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平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平
平安用气用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平 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 例》、《上海市平安生产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标 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管理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平安管 理。 非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平安管理,参照执行本管理标准。 第二章经营条件 第三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加气站,必须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加油加气站建立工程,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平安检 查验收。 加油加气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第五条加油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 口。 第六条加油加气站应严格执行各级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责 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加油加气站应严格执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和相关操作规程。 (一)加油加气站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平安教育、、考核管理制 度,平安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平安生产奖惩 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平安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