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优秀学生评比条例
中学优秀学生评比条例第一条 凡在中学阶段学习成绩突出、品行端正、社会活动积极的学生,可以评为中学优秀学生。第二条 评比范围包括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的学生。第三条 评选标准如下:1. 学习成绩优秀:可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