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转向施工反感编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 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 工程安全转向施工反感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____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一般危险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 (一)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 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单独 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涉及既有线、深基 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监控、应 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是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性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必须 严格落实执行,并有转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培 训、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 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提 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1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