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年3月14日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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