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奖惩细则
《XXX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___》(),根据《公务员法》、《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___〉实施
《XXX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意见》 实施细则(试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___》(), 根据《公务员法》、《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公 务员考核奖惩工作___〉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 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我区区级机关、街道、园区公务员及经 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 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重 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思想__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主要是指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主要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共性指标》 (附件1)制定符合单位岗位实际的个性指标和考核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