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细则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细则(一)目标无人机航拍影像既可以对星载亚米级影像数据源提供有效补充,又是替代人工实地调查的有效手段。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工作中,采用人工实地和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无人机数据采集 细则 (一)目标 无人机航拍影像既可以对星载亚米级影像数据源提供有 效补充,又是替代人工实地调查的有效手段。第三次全国农 业普查遥感测量工作中,采用人工实地和无人机实地数据采 集相结合数据采集方式,提高数据采集的精度和效率,预计 可能有10%以上的抽中普查区存在影像数据获取困难或者 调查困难需要采用无人机进行测量。 (二)无人机作业基本要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中,利用 无人机设备执行实地调查或者遥感影像数据采集时,作业设 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在农田等复杂环境平稳飞行,可搭载多载荷农 业传感器获取遥感数据,数据获取后能够快速处理; (2)可根据农业调查作业任务框自动规划飞行航线,自 主飞行,并同步记录航拍影像与位置、IMU(惯导系统)的 姿态数据; (3)规范化、易操作、安全可靠电动无人机,具备“一 键返航”、“紧急降落”等应急响应自动操作能力。 (4)作业能力:续航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有效载荷不 小于300g,固定翼飞行高度在100-800米范围内,旋翼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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