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销售代理的合同
北京市销售代理的合同 北京市销售代理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北京市销售代理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