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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县委开展的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动力,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狠抓各项民政政策的

2024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 确领导下,以县委开展的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动力,大力 实施民生工程,狠抓各项民政政策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力实施民政民生工程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 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 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 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 案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2024]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 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 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 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2024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 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 以上。 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 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 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达到6,1-6月份发 放农村低保金22194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达到88,1-6月 份发放低保金11461万元。 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 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 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 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 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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