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书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公文的效用,提高机关公文制发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收发规范:收文发文按规定进行登记。对来函、来电、信息、简报、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以及本局的请示、汇报、通知等公文,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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