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二、急危重症病人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述二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二、急危重症病人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 士需复述二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 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保证用药安全。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后及时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记录口 头医嘱执行情况,并由口头医嘱下达者和执行者署名。 五、抢救结束6小时内应请医生及时在病历中补记所下达 的口头医嘱用药,口头医嘱执行护士将口头医嘱执行情况及 病人抢救情况补记在护理文献中。 六、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 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