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县委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意见

县委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意见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

县委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意见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 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为全面贯彻、严格执行“四 项监督制度”,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 用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委视频会 议的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1、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 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各 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 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 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 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 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 及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第1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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