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前 言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仅涉及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触性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前言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仅涉及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和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系指由接触化妆品而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应性 接触性皮炎。 1范围 15 第页 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