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圣经》印件的管理规定
关于承接《圣经》印件的管理规定(1994年11月22日公布)新闻出版署、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海关总署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宗教事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加强对印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