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子女情况申请农村低保困难家庭证明[修改版]

第一篇:家庭子女情况申请农村低保困难家庭证明申请人子女家庭基本状况证明 申请人子女是指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法定赡养人(子女)的家庭人口情况,经济收入,劳动能力,就业状况,是否在外工作,是否有赡养能

第一篇:家庭子女情况申请农村低保困难家庭证明 申请人子女家庭基本状况证明 申请人子女是指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法定赡养人(子女)的家庭人口情况,经济收入,劳动能 力,就业状况,是否在外工作,是否有赡养能力。 () 包村干部区长:村支部书记签字:村主任签字: 村民组组长签字:村委章年月备注: 1 、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以外所有子女,要如实填写。 2 、签字人员不得代签。 3 、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备案,上报民政局一份。 日申请农村低保困难家庭证明 家庭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 ( 包村干部区长)签字: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村民组长签字: 村委章 月 日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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