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总结一、改革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继续强化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
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总结 一、改革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继续强化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全 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落实江 总书记强调的党政一把手对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指示,并对环 保目标责任制形式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将过去由市长与各区区长、县级市市长 及有关部门领导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改变为以市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形式,下达给 各区、县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年终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进 行检查、考评,从而使环保基本国策的政令更具严肃性、稳定性,也充分体现 了对环保工作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精神。 各区、县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将本年度的环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有 关基层单位落实。我市还在原24个环保目标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新增了市商委 和市水利局两个责任单位,扩大了对环保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的范围。我市还以 开展城市建设管理“三年一中变”为契机,将以“一控双达标”为重点的各项 环境保护工作与之有机融合起来一并组织实施、一并检查考核,强化了各区、 县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圆满完成今年 的环保目标任务打下扎实的基础。经检查考评,各责任单位均较好地完成了年 度目标任务,被评为达标单位。 实践证明,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 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是抓好各项环保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地方环保立法取得新进展,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我市的地方性环保立法已有较好的基础。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 《XX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2024年初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至 此,我市在国家立法的环境保护法律领域中已全部完成了地方法规的配套工 作,地方环保立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为了适应依法治市的要求,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还全面实施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责任制及其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