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工会)
国有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工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更好 地发挥女职工在 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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