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3、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7年3月8日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7年3月25日发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转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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