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情形的会计处理探讨
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情形的会计处理探讨 【摘 要】 企业 可以将自产产品、外购产品等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投资、分给股东等,根据税法的规定,可作为“视同销售”或“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情形的会计处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