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情形的会计处理探讨

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情形的会计处理探讨   【摘 要】 企业 可以将自产产品、外购产品等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投资、分给股东等,根据税法的规定,可作为“视同销售”或“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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