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法律风险防范

教师职业法律风险防范一、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解聘;刑事责任。《教师法》第37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 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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