洼垤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洼垤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预防和打击涉及制造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醋酸酐、乙醚、三
洼垤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预防和打击涉 及制造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醋酸酐、乙醚、 三氯甲烷、麻黄素和其它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原料和配剂。 第三条 凡在本乡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运输、使用、 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 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 导。 公安机关依据本办法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 输使用、储存进行监督、管理。 医药、卫生、工商、交通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易 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批量使 用、批量储存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凡生产、经营、运输、批量使用、批量储存易制毒化学 品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外,还须到洼 垤乡派出所办理许可证。 第六条 对生产、经营、批量使用、批量储存易制毒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