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吉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吉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XX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 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吉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XX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 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 安全运行及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 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 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 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 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 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 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第 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 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 第1页共 1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