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三防应急预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光明区三防应急预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应急预备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更好地支持三防工作,完善区内防灾抗灾体系,促进经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