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四)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折本校山有、使用的,枉法律上确认为学 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 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 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尤形资产 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巾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古200元)而低于500元 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 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实行归 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l、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 的使用;其主要职责是: l、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16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