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

第一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 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 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 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 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 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 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 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 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 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 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 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腾讯文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