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通用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爆破物品必须由持爆破作业证人员到炸药库领取爆破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1.爆破物品 必须由持爆破作业证人员到炸药库领取爆破物品,严禁其他人员领用爆 破物品。2.炸药库不得发放非专用容器领取爆破物品。3.对 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炸药和雷管。4.采掘工 作面必须设有临时存放当班使用的爆破物品的容器,炸药、雷管分开锁 放好,放在安全地点存放,由专职爆破工保管钥匙,下班后,容器内禁 止存放爆破物品。5.爆破工必须用专用容器领取、存放雷管,每次 领取炸药量不得超过工作面爆破图表中当班用药量。6.当班爆破作 业结束后,剩余炸药和雷管必须在本班时间内退回爆破物品仓库,按照 销帐单的内容填写销帐单,剩余退库的爆破物品经库工清点核实后填写 退库登记表。销帐单上的内容必须和领料单、退库登记表上的数量相符, 并由双方共同签名。7.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 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安监局 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和爆破员证。8.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 用的雷管、炸药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9.井下爆破必 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 头,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10.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 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药箱上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