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有林场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
莀福建省国有林场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膈第一章 总 则莅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规范国有林场林地占用、征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福建省国有林场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 莀 膈 第一章总则 莅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规范国有林场林地占用、征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袄 第二条在国有林场经营区内发生的占用、征用林地,必须遵守本办法。 螁 第二章占用征用林地 薆 第三条占用、征用林地由国有林场系统内部先行审核。之后,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向省林 业主管部门办理占用、征用审批手续。 膄 第四条国有林场应支持国家及省重点工程建设占用、征用林地。当地市县级政府社会公益发展项目占用、征 用国有林场林地可酌情予以考虑,其它商业性项目占用、征用林地原则上不予考虑。 羄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 林地的,应当办理占用、征用手续。 膂 第六条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 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