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职能转变的定位与路径

教研员职能转变的定位与路径教研员职能转变的定位与路径[摘 要]当前,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进一步加强。教研室、教研员作为直接承担政府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的中介组织和成员,必须转变职能,重新定位

教研员职能转变的定位与路径 教研员职能转变的定位与路径 [摘要]当前,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进一步加强。教 研室、教研员作为直接承担政府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的中介组织和成 员,必须转变职能,重新定位。政府要将教研室改革纳入社会管理的 公共治理结构,探索中介服务新机制,实施教研员资格认证制度,打 破指导和服务的条块分割,进一步促进教研员公共服务社会化。 [关键词]教研员;职能定位;教育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808()02-0081-04 当前,在我国许多地方,教研室主要包括普通教研室和职业教研 室(本文从教研员的角度分析,有关所指统称教研室)。教研室作为事 业单位属于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之列,负有向学校提供教学研究、指 导和服务等职能。当前,随着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强 化,教研室、教研员作为直接承担政府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的中介组 织和成员,正面临如何转变职能,如何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教育服务 的挑战。 一、教研员面临的挑战 在新的历史时期教研员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政府提供教育公共 服务的要求、教育管理体制和结构的变化。 (一)教研员职能行政化倾向有悖于承担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能 教研室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由于受政府统一管理、占有和 分配教育资源的体制思维的影响,当前教研室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的一个教学业务科室,履行着教育行政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教研室 的产权和法人代表资格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所有和支配,并被赋予 不同的行政级别(有的教研室法人代表甚至由教育行政部门的副局长 兼任),甚至连教研室的事务也多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辖。教研室 作为社会组织应有的自主性、自治性等合法化的基础被政府和教育行 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而替代,难以成为真正社会组织。教研员也被作为 指导、检查、评估教学的行政化角色。例如,教研员参与听课、评课、 赛课,至今还一直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执行评选教学能手等名师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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