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评估常见问题答疑
课程教学评估常见问题答疑1、学校课程评估由谁组织实施?答:学校设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作为组织实施机构,该委员会是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专门机构。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教学评估专家常
课程教学评估常见问题答疑 1、学校课程评估由谁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机构 答:学校设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作为,该委员会是在主管校长 的领导下,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专门机构。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教学 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简称“常设委员会”)及教学评估专家组(简称“专家组”) 组成。“常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课程教学评估工作。现任主任是我校教学 名师、数学与科学学院教授刘新国,办公室设在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评估专家是如何组聘的? 答:“常设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任命;“专家组”根据每学期参评课程的 状况,从在岗或近期退休的教授或副教授中选聘,选聘人员由“常设委员会”提 名,报主管校长批准。“常设委员会”每学期召开课程教学评估工作会议,研讨 并制定课程教学评估工作计划;“专家组”按照学科组、横向组、同行组三个层 面组建。 3、参加学校课程评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现阶段,每学期组织一次课程评估,分推荐评估和抽查评估两类。推荐 评估,以院(系、中心)评估为基础,由教师个人自愿申报(须讲授过参评课程 两次以上),院(系、中心)推荐评估为优或良的教师参加学校评估;抽查评估, 由“常设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查某门课程教师参加学校评估。确定参评 教师名单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两类评估同等要求。评估课程按照理论课、体育 课、实验课、双语课和艺术技能课分类进行。评估工作程序按每学期课程教学评 估工作安排表进行。 4、学校一般在什么时候组织课程评估申报? 答:一般在每学期末(第17周),各院(系、中心)根据课程评估的通知 要求,组织教师申报课程教学评估。一般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学校随机抽查两种 方式。第二学期开学的第1周,校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根据申报原则和条件 审核申报教师材料,确定参加教学评估的课程名单。 5、教师参加课程评估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经审核确定的参评教师需要在第4个教学周,将教学日历、教学大纲、 教材交到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课程评估办公室,教学日历必须有教学负责人签字 和院系公章。在第2-12周,按照中心提供的观摩课程表,参评教师自主观摩教 学。在第12个教学周,提交讲稿、教学设计、教师自评表、教学观摩反馈表, 学生平时作业、期中考试试卷等材料。另外,需要为现场听课的评估专家准备一 至两份本堂课的教学设计,可包括教学目标、讲授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 教学信息反馈与矫正活动等方面的设计。 6、课程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2010年7月,学校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完成了新一轮课程教学质 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依据科学性、独立性、可测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