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评选“市级优秀学生方案

小学评选“市级优秀学生方案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市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安排 如下:一、推选时间3月8完成推选,3月12日前学校完成公示,3月13日完成上 报。二、评选范围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

小学评选“市级优秀学生方案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市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安排 如下: 一、推选时间 38312313 月完成推选,月日前学校完成公示,月日完成上 报。 二、评选范围 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泰钢小学在籍并实际就读的五年级学 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 爱 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 极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 好 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 会适应 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 获得同学、 教师、家长的好评。 3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 成 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 强体育 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 评成绩原则 上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 正确的劳动价值 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 劳动、社会实践和志 愿服务。 4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在参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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