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的进站及延期实施细则 根据国人部发[2006]149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现将博士后人员进站及延期要求修改如下:1、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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