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课外古诗文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原文及翻译
《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原文及翻译资治通鉴原文: 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五年,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原文及翻译 资治通鉴 原文 : 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 食,未尝嗟怨。五年,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 九人。东至于海,南及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 河内人李好德得心疾,妄为妖言,诏按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好德被疾有征,法不 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蕴古贯在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刺史,情在阿纵,按 事不实。”上怒,命斩蕴古于市,既而悔之,因诏:“自今有死罪,虽令即决,仍三覆奏乃 行刑。” 上谓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令三覆奏,盖欲思之详熟故也。而有司须臾之间,三 覆已讫。又,古刑人,君为之彻乐减膳。朕庭无常设之乐,然常为之不啖酒肉,但未有著令。 又,百司断狱,唯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其间岂能尽无冤乎!”(贞观五年十 二月)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 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 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 上尝与侍臣论狱,魏征曰:“炀帝时尝有盗发,帝令于士澄捕之,少涉疑似,皆拷讯取 服,凡二千余人,帝悉令斩之。大理丞张元济怪其多,试寻其状,内五人尝为盗,余皆平民; 竟不敢执奏,尽杀之。”上曰:“此岂唯炀帝无道,其臣亦不尽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 公等宜戒之!” 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 (取材于《资治通鉴》) 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上皆赦之。 译文 : (贞观)元年,关中地区闹饥荒,一斗米值一匹绢;(贞观)二年,全国闹蝗灾;(贞 观)三年发大水。皇上勤于政事,加以安抚,老百姓虽然到处觅食,却不曾叹息抱怨。(贞 观)五年,全国大丰收,背井离乡的人全都回到乡里,一斗米(价值)不过三四钱,全年判 决死刑的才二十九人。东至大海,南到五岭,家家都不用关院门,旅行的人不用带粮食,在 路上就能取得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