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办法(暂行)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环保“三同时”)的原则,水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