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防灾自护安全通知
教育委防灾自护安全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9号)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