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指引

一、受理对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如自考、成教、网络教育等)或者博硕士毕业生请咨询相应管 理部门办理。二、受理时间:每周二/周三8:3

一、受理对象:遗失或者损毁全日制普通本(专)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我校科毕业生。 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如自考、成教、网络教育等)或者博硕士毕业生请咨询相应管 理部门办 理。 二、受理时间: 每周二/周三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恕不受理)。 8:30-11:00( 三、受理地点: 石牌校区行政楼室 207 四、受理流程: (一)提前准备好申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 “领取方式”项如选择快递到付的,建议将邮寄地址 打印在表 EMS 格上,避免手写产生识别错误。 2 .备齐各项附件资料, 具体清单如下: 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本人签名并标注“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专用”。 (1)) 每份证书需要一张照片,申请表需要粘贴一张照片,请按申请证书数量提供蓝 底大一寸 (2)+1 照片若干张。 该照片电子版, 需要发送至电子邮箱:(用于学信网人像对比以及毕业证明书电 子注册), (3) 电子版照片要求:格式,以本人姓名命名;之间;像素。 jpg20-30k480*640 如年之前(不含年)的本专科毕业生、所有获颁我校毕业证书或学位 证书的增 (4)20102010 供录取名册、学籍册 城学院毕业生,需提及毕业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以 上复印件请向我校 档案馆申请办理,校档案馆位于我校大学城校区,联系电话:。 年及之后的我校毕业生,不必提供该项资料。 2010 增城学院毕业生,如果我校档案馆缺少相关资料,可以联系增城学院相应管理部门办理。 供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如因证书损坏申请补办者需提 (5)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申请人委托书(自行撰写)、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6) (二)在规定的受理时间现场递交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并缴纳补办证书费用。 (三)依据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证书,自取的领取时间与受理时间一致。 五、业务咨询邮箱:。 六、注意事项: 寒暑假期间如需办理上述业务请先电话联系教务处值班老师,为保证办 理进度, 建议每学期开学后再提交申请。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年月日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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