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有孚与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营业部期货交易合同纠纷再审案

范有孚与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营业部期货交易合同纠纷再审案裁判摘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期货公司 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客户保证金不足; 二

腾讯文库范有孚与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营业部期货交易合同纠纷再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