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发挥先进学生的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校教导处、团总
“” 第一篇: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 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发挥先进学生的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学 “” 生的积极性。校教导处、团总支部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 “” 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开展的养成良好习惯,创造优美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决定由本学期 “” 开始举办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 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 二、评选类别 “”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学习之星,纪律之星,阅读创作之星,艺术体育之星,环保之星等项。 三、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 、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待人有礼貌,见到长辈、同学能主动问好; 2 、能和同学友好相处,知道谦让,乐于助人; 3 、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 、爱清洁,讲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 5 、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个人用课桌椅、床、储物柜无涂、刻、挖等情况。 6 、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 维持班级秩序等)。 7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 、故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者。 2 、顶撞教师、侮辱同学、打架斗殴者。 3 、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者。 四、个星评选条件

![天柱山中心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修改版]](https://wkimg.docs.qq.com/img/WFIE1u5hYCMUqB03vMney.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