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汉文帝的法律思想
浅论汉文帝的法律思想论文摘要:人们通常熟悉的都是汉武帝的 HYPERLINK "http://www.lunwentianxia.com/class_free/11_1.shtml" 法律思想,认为他
浅论汉文帝的法律思想 论文摘要 : 人们通常熟悉的都是汉武帝的法律思想认为他是西汉繁荣的功臣而不认为汉文 ,, 帝是个因循守旧的皇帝或是一个无所作为的皇帝其实汉文帝才是一个脚踏实地的改革家 ,,, 一个西汉王朝的忠实维护者。正是在他的清静无为的法律思想指导下汉朝才得到了休养生 , 息为西汉王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从而把汉王朝推上了强盛的顶峰。 ,, 论文关键词 : 汉文帝法律思想肉刑依法治国改革 ;;;; 一、汉文帝的法律思想 汉文帝,名恒(前202—前157年),是汉高祖的第四个儿子,在位二十三年 历史 [1]。他是上最厚民宽仁的皇帝。汉文帝简朴,宽厚,大度,这样的君王在封建 社会经济 王朝中是仅此一家的。他在位期间的一系列措施,使西汉得到较快的恢复 和发展,为大汉王朝的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汉朝从国家初定逐步走向繁荣 昌盛,这些措施体现了汉文帝独特的法律思想。 减轻刑罚 1. 首先,进一步废除了肉刑等一些严刑苛法,并规定了徒刑的刑期。文帝十三年 (前167年),下令“除肉刑”(《汉书·文帝纪》),即将黥,劓,刖左右趾这几种" 肉刑",分别改为笞三百,五百[2]。还将秦法规定的:判为隶臣妾以及比隶臣妾更 重的罪人,终身服劳役的规定,改为根据犯罪情节轻重,改为有期限的刑罚;罪人 服役期满,可免为庶人。 其次,废除收孥相坐律。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 都要连坐,重者处死,轻者没入官府为奴,称为“收孥相坐律”。文帝即位前,这些 法律都被保留下来了。文帝二年(前178)制诏丞相、太尉、御史,要求讨论废除 收孥①相坐律,虽然遇到了来自统治者内部的强大阻力[3]。但文帝还是于前179 年颁“尽除收孥相坐律令”[1]。 汉文帝还是封建帝王中唯一的一个废除肉刑的皇帝。据史书记载,他在前元 刑法 十三年五月颁布的“除肉”之诏,就体现了文帝不株连无辜、不摧残肉体的 人道精神。结果使万民感化,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结果府库充盈,汉朝的政 权得到了巩固。 此外,汉文帝的法律思想中针对刑罚的苛酷而废除肉刑,这是中国法制史上 的一次重要改革,其内容是将沿用秦代的墨刑、劓刑和剕刑改为笞刑,为从奴隶社 会的五刑过渡到封建社会的五刑奠定了基础。 再次,废除诽谤妖言之罪。汉文帝还鼓励人们向朝廷提意见,即使咒骂皇帝也 不加治罪。这在几千年的封建皇帝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 是废除诽谤妖言之罪。 早在我国夏、商、周三代,“诽谤”一词,原是个褒义词,意指民众对于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