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资料审核评分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资料审核评分表(700分) 资料编号申报单位 审核专家单位审核专家签名 标 序 医院填报信息 评分 扣分原因 检查内容 准 评分标准 号 分 一 基础条件 60 药学部门下设临床药学科(室),得10分,否则不 临床药学科(室)设置 10 得分 2 临床药学科(室)面积(含设备用房)≥200m,承 专科规模 临床药学科(室)面积 10 担教学任务的有独立的教学用房,得10分。 1 (35) 三甲医院配备专职临床药师5~8人;配备有从事临 床药学与信息工作的药师3~5人,得6分。多1人 临床药学科(室)人员配备 10 加1分。 有临床药师工作室、药物信息室得5分 相关室(组)能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 有临床药学工作室、科研实验室得5分 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药学服务技术 相关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不具备,酌情减 支撑条件 2 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分 (25) 评估前3年投入≥100万元得5分,每增加30万元 医院每年对临床药学专科建设经费 得1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用于设备、培训) 投入(万元) 10 均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