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朗读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教师朗读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基础分(总100分) 1、仪表形象:(10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语言表达:(30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
教师朗读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 基础分(总100分) 1、仪表形象:(10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 态度亲切。 2、 语言表达:(30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生动,语气、语调、 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诗歌朗诵的 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3、态势神情:(20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自然、 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和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 4、朗诵效果:(30分) 朗诵有感染力,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 与观众产生共鸣。 5、时间要求:(10分)时间为3分钟内。 二、评分原则: 比赛中,评委按《评分标准》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 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篇目的最终得分。赛后按篇目的 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即得相应的篇目获奖等级。

